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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决议
2020-05-19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0年1月19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月19日在杭州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2人,列席350人。

省委书记车俊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和有关省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我省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全会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许罗德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重点突出,任务明确,要求具体,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车俊同志在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清廉浙江建设新成效保障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全会指出,一年来,省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坚定不移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以贯之抓好清廉浙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地见效;强化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进一步得到纠治;强化巡视巡察联动,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基本职责进一步强化;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高标准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成绩。

全会指出,要牢牢把握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总结提出的“五个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基本原则,紧密结合浙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始终坚持一体推进的方法论,始终坚持走在前列的高标准。

全会强调,2020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坚定又稳妥,全面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深化清廉浙江建设,在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强调,要认真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要求,围绕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丰富中国特色监督之路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第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开展常态化监督。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全面深化清廉浙江建设。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

第二,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扶贫、虚假扶贫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严肃问责,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按照省委关于深化“三服务”活动要求,部署开展“惩治基层腐败、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整治民生领域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基层党组织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增强基层治理效能。

第三,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继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第四,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紧扣“四个落实”,强化政治巡视巡察。继续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网建设,推动市县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第五,持续减存量、遏增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严加惩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持续深化“天网行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动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机制。配合党委(党组)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深化清廉文化建设,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第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统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健全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机制,巩固深化高校、国企、金融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网络。准确妥善、实事求是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第七,持续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护航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立足职能职责,督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认真执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健全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

第八,持续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强化政治建设,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全员培训工作,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